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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出炉

2022/3/10 11:47:47 人评论

近日,鲤城区发布幼儿园收费标准此前还有晋江、石狮等地发布相关要求部分含中小学幼儿园等具体要求,小助手整理如下:鲤城区幼儿园鲤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鲤城区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的文…

近日,鲤城区发布幼儿园收费标准

此前还有晋江、石狮等地发布相关要求

部分含中小学幼儿园等

具体要求,小助手整理如下:

鲤城区幼儿园

鲤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鲤城区集体办、民办幼儿园

收费标准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的文件执行,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区教育局通过鲤城教育信息网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辖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情况,及时更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称、等级、地址、电话、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幼儿园应对实际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咨询举报电话:12358。

来源:鲤城区教育局

注:鲤城区今年的中小学收费方案未公布,去年的方案可以在公众号里搜索“收费”就能找到了,含实验和外国语等校的收费。

晋江市幼儿园

现将晋江市幼儿园2022年春季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集体办幼儿园(含公办小学附设学前班)、普惠性民办园保育教育费分别按不高于同期同级别公办幼儿园标准的1.5倍、2倍进行收费。

2.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收取,每个学期按4.5个月计算。幼儿在入园后申请退学退费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园)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精神执行“幼儿缴费后未入学或在开学后2个月内(含2个月)要求转园、退园、休园的,幼儿园应按缴费额的50%退还保育教育费;超过2个月转园、退园、休园和因个人原因请假,不退还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执行“缴费后未入读或入读未满一个月的,按学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7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3.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和规定的代办费外,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幼儿园“代办的项目仅限于伙食费、幼儿保健费和一次性收取的床上用品、餐具、洗漱用品费用(仅限日托)”。伙食费应按实际在园天数进行收取。代办费必须单独立账,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多退少补。

4.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做到市、镇(街道)、幼儿园三级公示,各级公示内容与实际收费一致。

5.如发现违反上级收费政策,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不坚持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向幼儿家长收取代收费等行为的及存在“大班额”现象的,可向所在镇(街)教委(育)办或相关部门举报。

6.从2021年秋季起入园的幼儿统指为“新生”,“保育教育费”执行新生收费标准,公示表中的新生“代办费”仅指幼儿刚入园的第一个学期按“新生”标准收取。

晋江市教育局电话:

青阳街道

梅岭街道

西园街道

罗山街道

灵源街道

新塘街道

陈埭镇

池店镇

磁灶镇

内坑镇

安海镇

东石镇

英林镇

金井镇

深沪镇

龙湖镇

永和镇

紫帽镇

西滨镇

石狮市中小学幼儿园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日托)

省级示范幼儿园,3240元/生·学期;

泉州市级示范幼儿园,2700元/生·学期;

石狮市级示范幼儿园,2362元/生·学期;

石狮市普通幼儿园,1890元/生·学期。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采取按学期收取的办法,每个学期按4.5个月计算。

本学期幼儿园因推迟开学,应扣除开学时间推迟一周(5天)的保教费。

小学到初中公办学校

小学到初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免除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政策。

目前我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收取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外,可代办代收城市中小学服装费和列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国家课程的社会实践的食宿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收取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外,还可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

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和低保(含特困人员)贫困家庭寄午餐学生,可享受营养餐补助。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等四类学生中的寄宿生和非寄宿生按不同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具体资助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执行。

高中

学费标准为,一级达标校950元/生·学期,二级达标校850元/生·学期,三级达标校75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中学720元/生·学期

住宿费(普通)50元,学生公寓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高中课本费、作业本费属代办项目,由学校按照“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

中等职业学校

学费全免。

住宿费为500元/生·学年。

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住宿费27元/生·天;

伙食费,中小学生30元/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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