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深晚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中小学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每学年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实施意见》将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劳动教育主要包括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中的知识、技能与价值观。根据《实施意见》,每年5月为全市劳动教育主题活动月,各高校、各区和中小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同时,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教育周。
《实施意见》提出,要弘扬优良家风,强化家庭劳动教育。家长要在日常生产生活实践中言传身教,鼓励孩子主动担当、积极参与、自己动手。为孩子提供劳动实践机会,引导孩子参与简单烹饪、家庭清扫、垃圾分类等必要的家务劳动,帮助孩子每年有针对性地掌握1~2项生活技能。
要统筹劳动教育资源,建立家庭劳动教育、学校劳动教育和社会劳动教育“三位一体”协同实施机制。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校内校外结合、课程体系完善、资源丰富多样、体制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学校劳动教育常态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的协同育人格局,实现劳动教育先行示范。到2025年,要建设100个校外劳动教育基地,创建100所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培养100名劳动教育名师,开发系列劳动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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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 | 深圳晚报记者 王宇
编辑 | 林冬雯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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